黎明技術學院 化妝品應用系
四年制日間部學生課程標準規定事項
1. 畢業學分數:必修學分+選修學分至少 128 學分。(因每年級必修與選修學分不同,請至標準課程表查詢查看)
2.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:一至四年級每學期為 10-25 學分。
3. 本系課程為前後連貫課程中先修科目未修者,不得選讀相關後續科目。但如有特殊事由得向系提
出申請並經系主任核准後得選讀後續相關科目。
4. 本系未開設之課程經系審核通過後可至外系選修,修得之學分至多得採計為專業選修12學分。
5. 本系日間部四年制學生畢業標準為:
★入學年:107級學生★
(1)須於四年級第一學期結束前獲得系認可至少一張「相關專業證照」及參加至少兩場「國內外競賽」或「研討會」
(2)須完成「妝品系專業服務時數」達80小時以上
★入學年:108級學生起★
(1)獲得系認可至少二張「相關專業證照」及參加至少兩場「國內外競賽」或「研討會」
(2)須完成「妝品系專業服務時數」達80小時以上
★入學年:112級學生起★
(1)取得系認可之相關專業證照點數至少4點(含)以上及參加至少兩場「國內外競賽」或「研討會」
(2)須完成「妝品系專業服務時數」達80小時以上
*以上需檢附證明並經本系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,方得畢業*
6. 其他未盡事宜經系課程委員會會議公告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7. 系上畢業門檻之專業證照,請點選。